“乔丹”的八年商标之争论品牌商标塑造的重要性!说到著名“商标诉讼案”,美国AIR JORDAN品牌与中国乔丹体育的商标之争必须有姓名!近日,
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裁决书显示,2020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对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:
被诉裁定、一审、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,应予撤销;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“乔丹+图形”商标被撤销。据了解,此次宣判的结果为最终判决,意味着乔丹体育无法再度上诉。
“美国AIR JORDAN”是耐克旗下以史上最著名的NBA球星迈克尔·乔丹(Michael Jordan)命名的系列。
1985年,迈克尔·乔丹(Michael Jordan)以高薪合约被当时还是小厂家的体育用品生产商耐克(Nike) 签约至旗下,耐克 (Nike) 更随即为迈克尔·乔丹推出了第一款以乔丹命名的球鞋,即空中飞人 (Air Jordan) 系列的第一款。
Nike以迈克尔·乔丹为品牌形象树立他的个人品牌,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公司,缔造了运动品牌的一段神话。
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,原名晋江市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,成立于1984年,比迈克尔·乔丹被Nike签约的日期还早一年,公司于1991年就注册“丹桥商标”,2000年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。
2002年4月16日,乔丹体育公司注册了包括「乔丹」、「QIAODAN」在内的多个商标,其中还包含了迈克尔·乔丹的两个儿子「杰弗里乔丹」和「马库斯乔丹」两个商标。在之后几年时间里,乔丹体育公司逐渐发展壮大,仅2010年一年的销售收入就达到了惊人的29.1亿元,这其中,不能不说,「乔丹」这个商标起了关键性的作用。
乔丹体育的一系列做法,引起了迈克尔·乔丹本人的强烈不满,2012年2月24日,迈克尔·乔丹以乔丹体育损害其姓名权、商标权为由,正式宣布对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诉讼。
中国乔丹公司在明知迈克尔·乔丹知名度的情况下,将大量与迈克尔·乔丹相关的标识申请注册为商标,会造成公众对产品来源的误认,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。
因此,迈克尔·乔丹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,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并撤销乔丹体育公司多达78个相关的商标。
乔丹体育代理律师则认为乔丹本人的姓氏为JORDAN,这和QIAODAN相比有很大不同,而且JORDAN只是美国一个普通的姓氏,很难认定中国乔丹体育与迈克尔·乔丹本人存在必然联系。虽然乔丹本人拥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,但这并不代表他的姓氏在产品商标方面拥有特权。
双方争讼从2012年10月31日开始,历时达八年之久,此前,乔丹在一审和二审均败诉。二审败诉后,乔丹向最高院申请再审。最高院审理后认为,被诉裁定、一审、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,并于2020年3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,撤销北京两级法院的行政判决结果,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“乔丹及图”商标重新作出裁定。
三、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〔2014〕第052424号关于第6020578号“乔丹及图”商标争议裁定;
四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6020578号“乔丹及图”商标重新作出裁定。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,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,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据了解,此次涉及的6020578号“乔丹+图形”商标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25类“服装;游泳衣;鞋;爬山鞋;帽;袜;皮带(服饰用);舞衣;婚纱;睡眠用眼罩;防滑鞋底”等商品上。该商标是周边其他类商品的防御性商标。
而乔丹体育在主营业务上使用的4个主要商标,即第3148047号“乔丹”商标、第3148049号“乔丹”(中文)商标、第3148050号“QIAODAN”(英文)商标以及第3028870号(图形)商标,包括外界熟知的“运球剪影”图形,此前都在最高法的判决中得到维持。
虽然双方关于品牌争执虽然还未结束,但伴随着终审判决的落定,该案件可以说已经进入尾声,从目前的判罚看,乔丹体育的经营没有受到太多影响,乔丹体育用品也在商标案之后的第一时间发布声明表示,该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,也不是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影响。具体内容如下图:
八年商标争议之路,乔丹体育也是有得有失,乔丹体育在创业初期借助乔丹的明星光环,确实为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收益,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,和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,商标问题应当被纳入企业风险控制的考虑范围。
正可谓“彼时之蜜糖,此时之砒霜”,即使目前在大部分判决中得到了法院支持,即使乔丹体育事前申请的大量商标现在仍然可用,仍然无法改变其“山寨”的身份,回顾八年前,乔丹体育的发展势如破竹,在即将成为当时国内第一家登陆A场的体育用品企业之时,迈克尔-乔丹以侵害商标权和姓名权为由,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。也正是因为涉及到了重大诉讼,乔丹体育IPO计划搁浅,至今还未能成功,乔丹商标已经成为阻挠乔丹体育前行的包袱。
目前,乔丹体育的品牌重塑工作也已经悄然开启。部分乔丹体育的店铺外貌与品牌露出位置已经发生调整,而在鞋服产品中,无论是图形商标还是文字完美体育、拼音均进行了缩小或淡化处理,还增添了「QDSPORTS」「RUN+」以及「BEYOND YOURSELF」等全新字样。乔丹体育正在逐步转身,虽然并不会更换现有品牌商标,但也在努力完成自身的品牌重塑。
不少品牌在起步之时,都将注意力放在了“借鉴”大品牌,而不是研发核心技术上。中国乔丹体育得益于“乔丹”这一商标,构筑商业版图,改名仅两年,乔丹体育的销售额便突破人民币1亿元,随之不断发展壮大,逐渐成为中国运动服饰行业的领先品牌。加多宝也因为王老吉这一商标提升了知名度,宁愿花十几亿也要争取商标使用权。
但成也品牌,败也品牌,这种行为往往能够在初期为这些品牌带来一定的关注度,但长久以往,自身的发展也会因而陷入阻滞。
品牌的知名度和生命力不仅在于品牌所代表的企业实力,还来自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其打造的社会美誉度。
企业须注重自身知识产权保护、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,如果出现相关“傍名牌”或“山寨”商标,公司应及时关注和处理以及采取相关措施,否则自身品牌就会慢慢丧失影响力,市场也会渐渐被蚕食。
同时也应该将尊重品牌、尊重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文化深入骨髓,不去仿冒其他企业的产品。一家公司靠山寨、碰瓷是无法做大做强的,终究还是得立足产品本身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